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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炭之治

能源评论•首席能源观11-17

没有充足可靠的能源保障,就不可能真正建成小康社会。

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程中,煤炭作为我国主体能源,为保持经济中高速增长、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和质量、改善生态环境提供了坚强能源保障,做出了巨大贡献。

特别是煤炭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深入实施以来,煤炭行业提前完成化解煤炭过剩产能任务,煤炭开发布局进一步优化,煤炭经济运行总体平稳,供应保障能力显著增强,清洁高效利用水平大幅提升,为“使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得到人民认可、经得起历史检验”再立新功。

主体能源,护航小康路

没有充足可靠的能源保障,就不可能真正建成小康社会。

受我国能源资源禀赋条件等因素的限制,煤炭一直是我国的主体能源,在保障国家能源安全方面发挥“基石”作用,是立足国内资源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决定性保障力量。

“在全国已探明的化石能源资源储量中,煤炭占94%左右,是稳定经济、自主保障能力最强的能源。”中国工程院院士谢克昌近日在《人民日报》撰文指出,尽管煤炭在一次能源消费中的比重将逐步降低,但在相当长时间内,煤炭的主体能源地位不会变。

统计数据显示,2019年,我国煤炭产量38.5亿吨,在我国一次能源生产结构中的占比从“十二五”初的77.8%下降至68.8%;煤炭消费约28亿吨标准煤,在能源消费中的占比从“十二五”初的77%下降至57.7%。随着新能源发电规模不断扩大,我国煤电的占比也在下降,但仍是最重要的电力供应来源,煤电装机和发电量占比长期在70%和60%左右。简言之,煤炭的主体能源地位体现在这“70%、60%”上。

在改善民生用能条件方面,煤炭同样做出不可忽视的贡献。长期以来,煤炭是民生用能结构的重要组成部分,民用燃煤主要用于冬季取暖、生活炊事。“2015年我国全面解决了无电人口用电问题,而煤电作为主体电源,有力保障了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的用电需求。”华北电力大学教授袁家海表示。

在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煤炭扶贫也为全国脱贫攻坚发挥了积极作用。

为将贫困地区煤炭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国家能源局煤炭司“拨资金、带投资,划定重点范围优先支持,最高比例下达煤矿安全改造资金”。在煤矿安全改造中央预算内资金安排上,对贫困地区给予30%的最高支持比例,将欠发达地区,特别是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和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煤矿列入重点支持范围。“十三五”以来,累计支持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的煤矿安全改造、重大灾害治理示范工程项目77个,总投资30.4亿元,带动地方和企业投资22.4亿元,有效提升了贫困地区煤矿安全生产水平。

70年来,中国减少了8.5亿贫困人口,对全球减贫贡献率超过70%。70年来,煤炭支撑经济高速、中高速增长,助力人民生活水平和质量提高,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程中留下了别致的“黑色美”。

据预测,到2035年,我国煤炭消费量约35亿吨,在一次能源消费中约占43%,仍超过油气和非化石能源。“展望未来,我国煤炭工业发展前景广阔。煤炭仍将以其资源可靠性、价格低廉性和利用的可洁净性作为我国主体能源。” 谢克昌表示。

去产能,行业脱困升级

煤炭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既是践行绿色发展理念、推动经济结构优化的题中之义,也是推动煤炭产业健康运行和高质量发展的路径。

进入新世纪以来,煤炭产业历经起伏。经过2002年到2012年快速发展的“黄金十年”,随着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能源结构调整,煤炭供需关系发生重大变化,产能过剩,产业发展进入低谷。

2016年,国务院印发《关于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意见》,明确在近年来淘汰落后煤炭产能的基础上,从2016年开始,用3至5年的时间,再退出产能5亿吨左右、减量重组5亿吨左右,较大幅度压缩煤炭产能。3年内原则上停止审批新建煤矿项目、新增产能的技术改造项目和产能核增项目。鼓励大型煤炭企业兼并重组中小型企业,培育一批大型煤炭企业集团。要把职工安置作为化解过剩产能工作的重中之重。

经过多方扎实推进化解过剩产能工作,煤炭行业提前两年完成“十三五”去产能目标任务,在2019年由总量性去产能转向系统性去产能、结构性优产能。

据中国煤炭工业协会统计,截至2019年年底,四年累计退出煤炭产能9亿吨/年,安置职工100万人左右;开发布局持续优化,晋、陕、蒙、新四省(自治区)原煤产量占全国76.8%。全国煤矿数量从2016年年初的1.08万处减少到5300处左右,年产120万吨及以上煤矿产能达到总产能的80%左右,产能结构调整取得新进展。

煤炭供需重归平衡,煤价回升,行业效益也发生好转。据国家统计局数据,2019年全国煤炭开采和洗选业主营业务收入2.48万亿元,连续三年走出2016年低谷;实现利润总额2830.3亿元,是2015年低谷时期的6.4倍。

同时,随着我国煤矿技术装备水平提升和管理加强,煤炭安全生产水平大幅提升。煤炭生产死亡率2018年首次下降到0.1人/百万吨以下,2019年继续降至0.083人/百万吨,我国进入世界煤炭安全生产先进国家行列,煤矿下井职工的生命安全得到更多保障。

2020年,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发布的《关于做好2020年能源安全保障工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指出,将不断优化煤炭产能结构,通过“上大压小、增优汰劣”,为优质产能释放腾出环境容量和生产要素。2020年再退出一批煤炭落后产能,煤矿数量控制在5000处以内,大型煤炭基地产量占全国煤炭产量的96%以上。

散煤治理,助力环境改善

良好的生态环境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

近十几年来,我国煤炭资源被高强度开发,出现了生态破坏、环境污染、生态恢复滞后等问题。由于主要成分特性,原煤燃烧后会排放大量二氧化硫、烟尘和氮氧化物等大气污染物和固废。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对我国发挥煤炭资源优势、缓解石油资源紧张局面、保障能源安全、保护生态环境,具有重要战略意义。

近几年来,煤炭行业深入落实“四个革命、一个合作”能源安全新战略,大力推动煤炭安全绿色开采、清洁高效利用。

在生产端,提高煤矸石及瓦斯综合利用率、妥善处置矿井水等工作取得积极进展。仅以原煤入选率指标看,2012年我国原煤入选量20.5亿吨,入选率为56%,2019年入选率达到73.2%。原煤入选率的提高不仅节省了物流环节的运力,而且利于煤炭清洁利用。

在需求侧,多措并举推动煤炭由单一燃料属性向燃料、原料方向转变,进一步提高煤炭清洁高效利用水平。正如《指导意见》明确,加强散煤综合治理,严控劣质煤使用,进一步提高原料用煤和发电用煤比例。推进燃煤电厂超低排放和节能改造,实施燃煤锅炉节能环保综合改造,创新清洁高效利用技术和装备,加快清洁高效技术研发和推广,推进分质分级利用。

散煤是指电力和工业集中利用以外的散烧煤,主要分为民用散煤、工业小窑炉、工业小锅炉利用。根据不同的推算结果,2017年全国散煤消费在6亿~7.5亿吨,民用散煤主要用于农村冬季取暖,年消费约2亿吨,工业小窑炉和小锅炉利用分别占三分之一。

自然资源保护协会 (NRDC) 近日发布的《中国散煤综合治理报告2020》显示,“十三五”期间散煤治理成效显著,预期散煤削减量将超过2亿吨,秋冬季室内外空气质量有了明显改善。其中,2016~2019年工业散煤治理对全国散煤削减总量的贡献率超过60%,民用散煤治理主要依托北方清洁取暖的推进。

研究显示,农村散烧1吨煤的大气污染物排放量是电煤的10~15倍。袁家海表示:“我国煤电发电效率不断提高,平均供电煤耗从2012年的325克/千瓦时降至2019年的306克/千瓦时,期间煤电发电量增长23%,但电煤消费量却变化不大。提高电煤比重、减少散煤燃烧可以有效减少能源消耗、促进资源节约。”

燃煤电厂超低排放和节能改造也取得重大进展。2019年我国实现超低排放的煤电机组累计约8.9亿千瓦,占总装机容量的86%。通过大力推动超低排放改造,我国已建成全球最大的清洁煤电供应体系。《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的五年里,与2013年相比,2017年我国火电排放的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占全国总量的比例分别从11.1%下降到3%、从38.2%下降到11.8%、从37.4%下降到7.1%,为改善大气环境做出了重要贡献,煤电已不再是雾霾的元凶。

(作者供职于中电传媒能源情报研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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