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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4省区率先开展煤矿安全生产大排查

煤传媒12-10

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近日发布了关于全面深入开展煤矿安全生产大排查的通知,此次排查范围为煤矿企业及正常生产建设煤

 



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近日发布了关于全面深入开展煤矿安全生产大排查的通知,此次排查范围为煤矿企业及正常生产建设煤矿。截止到目前,已有4省区发布关于开展煤矿安全生产大排查的通知,具体内容如下:

河北省开展煤矿安全生产检查执法专项行动

2020年11月13日,河北省应急管理厅和河北煤矿安监局联合印发《全省煤矿安全生产检查执法专项行动方案》,在全省范围内开展煤矿检查执法专项行动。

专项行动覆盖全省范围内所有煤矿企业和保留矿井,包括正常生产矿井、正在建设和整合改造矿井、停产停建矿井等,从2020年11月15日开始,到2021年1月31日结束,共分四个阶段进行。该行动着力加强我省煤矿安全生产工作,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和安全防范措施,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煤矿较大以上事故,促进年末岁初全省煤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山西开展为期3月的煤矿安全隐患集中排查整治行动

为了有效遏制煤矿重特大事故,山西省煤矿安全监察局和山西省应急管理厅联合发文明确,从2020年11月1日至2021年1月31日,在全省开展煤矿安全隐患集中排查整治行动。

通知提出,通过开展煤矿安全隐患集中排查整治行动,集中排查一批重大风险,集中整治一批重大事故隐患,集中惩治一批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促进山西省煤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河南将开展煤矿安全大排查

河南省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两个全覆盖”大排查,即煤矿全系统、各环节排查全覆盖和所有在册煤矿及上级企业排查全覆盖,既排查所有正常生产建设煤矿,又盯紧看牢长期停产矿井、待关闭矿井以及技术改造矿井。

江苏印发煤矿安全生产大排查实施方案

从即日起到2021年底,以冲击地压灾害防治和“打非治违”等为重点。大排查活动分为三个阶段。

(一)第一阶段。11月底前,各煤矿企业及所属煤矿对照大排查内容和《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开展煤矿安全自检自改工作的通知》(煤安监监察﹝2017﹞6号)要求的井工煤矿221项内容,开展自查自改,建立隐患台账。

(二)第二阶段。12月底前,省局组织对全省煤矿开展2021年度安全生产条件审查,对煤矿开拓布局、生产计划、采掘接续、重大灾害防治、各生产系统安全条件等进行全面审查,提出安全管理建议,提升生产系统安全保障能力。

(三)第三阶段。2021年1月至11月份,结合年度执法计划,根据排查内容,每月分别对煤矿企业及所属煤矿开展一次综合管理,采、掘、机、运、通等主要系统,水、火、瓦斯、冲击地压、煤尘等重大灾害,巷道贯通、采空区密闭、井下动火、放炮等关键环节的大排查。      

文章来源:我的钢铁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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