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燃气经营许可证被“偷”,换证被拒后直接注销,提起行政诉讼被驳回……看看浙江这一燃气企业如何逐步被退出当地市场

天然气与法律05-10

 



编者按:今日推送的这则新闻中,涉及的燃气公司为湖州金瑞液化气有限公司长兴分公司(以下简称“金瑞公司”)。金瑞公司成立于2007年,原名湖州小银山液化气有限公司长兴分公司,是浙江湖州的一家瓶装燃气经营企业。


依据《浙江省瓶装燃气经营许可管理办法》,金瑞公司2010年取得《瓶装燃气经营许可证》,但该法并未设定经营期限。随着2014年11月《燃气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的施行,浙江省住建厅出台《关于贯彻实施<燃气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燃气经营企业从业人员专业培训考核管理办法>的通知》,取代了《浙江省瓶装燃气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统一规定瓶装燃气供应经营等均应燃气经营许可证,有效期限为四年,但并没有涉及此前作出的许可证该如何处理

 

2015年起,长兴县为当地的瓶装燃气企业换发了新的经营许可证,但却以无需办理变更手续为由,拒绝为金瑞公司办理变更手续。据文中报道,当地住建局的一位负责人曾作为本地长兴县燃气企业的说客,希望金瑞公司以300万元被收购并退出长兴市场。因拒绝被收购,金瑞公司后续经营中遇到了重重阻碍:用户被告知不允许从金瑞公司换气,工人被“建议”到欲收购金瑞公司的瓶装气企业上班,《瓶装燃气经营许可证》被“偷”走……

 

2021年914日,当地住建局告知金瑞公司已注销其《瓶装燃气经营许可证》。因认为长兴县住建局注销和不换发许可证的做法违法,金瑞公司提起了行政诉讼,一审法院判决驳回,金瑞公司已提出上诉。

 

上述事件中,住建局注销金瑞公司证的依据是浙江省一份《通知》,其中提到没有及时换新证的,旧证有效期截至2020年1231日。但要注意的是,此份《通知》是内部文件还是应当下发给金瑞公司的文件?鉴于2019年金瑞公司提起行政复议得到住建局承诺不再注销许可证的情况,住建局应当告知许可证到期须及时办理延续的情况。


信赖利益保护原则是行政法上的一项基本原则,即行政机关公布信息应当全面、准确、真实,对自己作出的行为或承诺应守信用,不得随意变更。市场主体基于对政府权威的尊重和信赖,进一步安排自身的生产经营,行政机关应当不能保证行政行为的稳定性,可预期性。


而就金瑞公司遇到困境的源头,文中主要归因于金瑞公司不同意被低价收购。根据《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第十一条规定,市场主体依法享有经营自主权,对依法应当由市场主体自主决策的各类事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预。


如果住建局此举是为了推动燃气企业的整合,那么根本目的应当在于实现社会公共利益,并体现合理必要原则,整合结果公平公正。还要注意在燃气领域的整合过程中,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涉嫌垄断的案例时有发生(参阅: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政府指定特定公司统一价格整合市场在政府主导下达成垄断协议,两家燃气公司仍遭处罚?


政府部门不得以整合的名义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否则违反了《反垄断法》第八条“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不得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和第三十七条“行政机关不得滥用行政权力,制定含有排除、限制竞争内容的规定”的规定。


当然,目前关于该事件的报道都来自本条新闻,不免有所偏颇,欢迎了解情况的各位朋友补充留言,能让业内对该事件有更为客观公正的观察和思考。


以下为报道正文:


浙江省湖州金瑞液化气燃气有限公司长兴分公司,原名为湖州小银山液化气有限公司长兴分公司(以下两公司统称“金瑞公司”),是湖州市当地的一家老牌瓶装燃气经营企业。2015年起,因政策调整,长兴县为当地的瓶装燃气企业换发了新的经营许可证,但却拒绝为金瑞公司换证。

 

在此后的几年里,受老城改造等诸多因素影响,金瑞公司的燃气经营许可证始终没有换领成功。这期间,多名长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官员充当说客,提出可以由一家燃气公司出300万元,金瑞公司退出长兴市场,且相关负责人还在2016年的一次联合检查中,“偷”走了挂在门店中的燃气经营许可证正本,直到2年后才予以归还。

 

因拒绝收购,金瑞公司成了当地瓶装燃气经营企业的另类,用户被告知不允许从金瑞公司换气,工人也被当地执法人员“建议”到欲收购金瑞公司的瓶装气企业上班。无奈之下,金瑞公司将主管部门长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以下简称长兴县住建局)告上法庭。2021年年底,湖州市南浔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驳回了金瑞公司的诉讼请求。

 

“我们已经提出上诉,相关的证据也已经保留。我们经营期间还多次被相关企业监视,我怀疑这样做就是为了把我们挤出市场。”56日,金瑞公司负责人赵经理向上游新闻(报料邮箱:cnshangyou@163.com)记者表示。

 

 

▲按照当地要求,金瑞公司定制了新的瓶体,并通过了相关部门的验收。图片来源/受访者供图

 

经营许可证正本被“拿走”

 

金瑞公司成立于2007年10月,2010610日,原长兴县建设局(现长兴市住建局)向金瑞公司发放了证书编号为长建燃气证第2010005号《瓶装燃气经营许可证》。“依据当时的法律规定和规章制度,我们持有的燃气经营许可证没有设定经营期限,且一直都按照住建局的要求进行经营。”金瑞公司赵经理说。

 

经营出现问题是从2015年开始的。当年7月,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下发了《关于贯彻实施〈燃气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和〈燃气经营企业从业人员专业培训考核管理办法〉的通知》,对新作出的燃气经营许可证有效期限设定为4年。但在该文件中并没有涉及此前作出的许可证该如何处理。

 

随后,长兴县住建局为辖区内多家瓶装燃气企业换发了新证,却拒绝为金瑞公司换发新的燃气经营许可证。2016年7月,长兴县住建局在小银山经营场所检查时,拿走了金瑞公司的瓶装燃气经营许可证。“当时长兴县住建局和城市执法局、市场监管局等大概有20多人来我们门店检查工作,走了之后我就发现挂在墙上的《瓶装燃气经营许可证》正本不见了,后来发现这个房间只有住建局的领导去过,因为是主管部门我们也没报警。”小银山供应站杜店长说。

 

2018年6月,在一次联合执法检查中,杜店长才得知被拿走的《瓶装燃气经营许可证》正本在长兴县住建局一陈姓负责人处。“当时我和公司几名负责人一起去了陈某办公室(陈姓负责人)问他正本的事情,结果他直接从他办公室抽屉拿出来,给了我们。”原金瑞公司刘姓负责人称,为了留存证据曾经提到要陈某邮寄,但被他拒绝了。

 

 

▲金瑞公司表示,取得许可证后,多次申请换发但都被拒绝。正本还曾被住建部门“偷走”。图片来源/受访者供图

 

有人出300万元让他们退出市场

 

“这期间,正好是长兴县老城改造,我们选了几个地方他们都不通过,后来有人透露给我们说是为了扶持一家企业,所以不给我们公司批许可证。”赵经理说,事后发生的一系列的事情也证明了该知情人的说法。

 

2018年8月,长兴县住建局作出了《关于办理燃气经营许可证注销的函》,收到后,金瑞公司于20189月就该事项向长兴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要求撤销长兴县住建局的违法行为。后在长兴县政府的主持下,长兴县住建局撤回了《关于办理燃气经营许可注销的函》,并承诺不再注销原告的燃气经营许可证,并同意金瑞公司设立液化石油气供应点及选址,保障原告的合法权益,金瑞公司同意撤回行政复议。

 

据上游新闻记者获取的长兴县住建局朱姓、张姓负责人两次与金瑞公司谈话录音显示,朱姓和张姓负责人均表示,要求金瑞公司将行政复议撤回,长兴县住建局也撤回此前作出的《关于办理燃气经营许可证注销的函》,并表示后期要规范瓶装气市场,也希望金瑞公司能够配合。

 

据2019年114日长兴县政府出具的《行政复议终止决定书》显示,20181129日,双方曾提交了调解申请书,后金瑞公司撤回了行政复议申请。参与调解的证人说:“当时在和解过程中,长兴县住建局工作人员承诺可以在合适的位置给金瑞公司安排经营点,所以金瑞公司才撤回行政复议申请。”

 

 

▲根据长兴县要求,金瑞公司为瓶体设置了“身份证”,保障使用安全。图片来源/受访者供图


2020年7月,总公司分立和更名后,金瑞公司到长兴县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办理燃气经营许可证的变更手续,窗口工作人员没有接受材料。此后,金瑞公司以快递方式向长兴县住建局邮寄了燃气经营许可证申请变更手续和资料,但长兴县住建局签收后却没有回应。最终在2020119日,该局以无需办理变更手续为由,拒绝为金瑞公司办理变更手续。

 

“在经营期间,我们根据长兴县的要求进行了瓶装燃气用户及瓶体的实名制登记和二维码备案,也按照要求定制了新的瓶体,并通过了全国气瓶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的评审。但是经营仍屡屡受阻。”赵经理表示,在经营过程中,执法部门告诉商户只能使用长兴县本地燃气公司的瓶装燃气,他们的员工还遭到了这家本地燃气公司的跟踪和举报,甚至送气员工被执法人员告知,可以到县本地燃气公司上班。

 

在多名商户录制的视频中,商户们称执法人员明确表示,如果不使用本地燃气公司的蓝色瓶体燃气就要被罚款上万元。据金瑞员工提供的一段出警视频显示,因被本地燃气公司人员跟踪,金瑞公司员工曾报警,但警方表示跟踪并未对其造成伤害。上游新闻记者注意到,警方也表示跟踪事件并非仅此一次,但对于后续如何处理,警方并未回答。

 

2021年914日,长兴县住建局发布了《告知书》。其中提到,金瑞公司的《瓶装燃气经营许可证》已经被注销,要求当地居民不得到该公司换气,金瑞公司员工也不得在长兴县范围内送气。随后,金瑞公司发布声明表示,已提起行政诉讼,将依法维权。

 

为何在双方达成调解后仍频繁出现纠纷,赵经理表示,主要源于其不愿意接受对方给300万元,让自己退出市场的要求。他提供的一段录音显示,在20211月,长兴县住建局一名张姓负责人曾作为中间说客找到他,表达了本地燃气企业的想法。在这位张姓负责人与赵经理的谈话录音中,该张姓负责人表示,他希望赵经理能接受300万元,并退出长兴市场,这样对双方都好,不然后期金瑞公司在当地也不好经营。

 

“我公司有很多工人,从小伙子一起和我干到了老头,我不可能不管他们。这些钱都不够支付他们的遣散费用。”赵经理说。

 

 

▲金瑞公司表示,在经营中均按照要求进行了实名制登记,且符合管理规范。图片来源/受访者供图

 

行政诉讼一审败诉已上诉

 

因认为长兴县住建局注销和不换发许可证的做法违法,金瑞公司提起了行政诉讼。据2021年1216日湖州市南浔区人民法院出具的( 2021)浙0503 行初43号、(2021)浙0503行初56号《行政判决书》显示,长兴县住建局辩称,在调查中发现金瑞公司的燃气经营许可证于2010610日取得,属于行政许可有效期届满未延续,符合行政许可注销的情形。长兴县住建局于202196日制作了《注销行政许可事先告知书》,于202198日送达金瑞公司。同年914日,作出《注销行政许可决定书》并有公证人员参与,程序合法。

 

此外,经查询,金瑞公司所持有的燃气经营许可证由长兴县建设局2010年610日发放给湖州小银山液化气有限公司长兴分公司,系瓶装燃气供应站点许可证。根据《关于印发〈燃气经营许可证〉格式的通知》等文件规定:燃气经营许可证应注明经营区域,其有效期为4年,2014123日起新增燃气供应站点核准已被取消,201591日前核发的未换证的燃气经营许可证,有效期截止日为20201231日。


又查明,2017315日,湖州小银山液化气有限公司变更为湖州银山能源有限公司,根据《燃气经营许可管理办法》规定,其长兴分公司应向长兴县住建局申请变更燃气经营许可,且金瑞公司持有的燃气经营许可证副本持证说明也注明:“企业如有改名、分立、合并、转让等变更事项,应当在30日内向原发证机关申请办理变更手续。”长兴县住建局曾主动告知,但金瑞公司并未办理。

 

长兴县住建局还提到,湖州金瑞液化气有限公司瓶装燃气经营许可证的经营区域为南太湖新区,且湖州银山能源有限公司原瓶装燃气经营许可证已在2020年4月注销。无论金瑞公司作为分公司依托任何一个主体,其不符合经营区域要求,也无总公司许可证效力基础。长兴县住建局直至2021914日依法注销其许可证,并未侵害金瑞公司的利益,且内容合法。

 

最终南浔区法院作出了驳回金瑞公司诉讼请求的判决,金瑞公司提出上诉。

 

 

▲许可证被撤销后,金瑞公司发布公告表示将通过法律手段维权。图片来源/受访者供图


住建局对关键问题均不予回应

 

对于一审判决情况,金瑞公司代理律师表示,根据《行政许可法》的规定,“注销"行为实施的前提条件是相关行政许可合法有效。2021914日长兴县住建局作出的《注销行政许可决定书》的行为,是对金瑞公司所持有的《燃气经营许可证》合法性、有效性予以认可。


而对于长兴县住建局提出的“有效期届满未延续”的结果,系该局违法行政导致。金瑞公司在20207月前往办理变更申请手续时,长兴县住建局拒收材料,该行为严重违法。

 

律师表示,根据《行政许可法》的规定,对于申请人提出行政许可申请,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予以受理;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或者在五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上述规定不仅适用于新行政许可的申请,对于行政许可事项变更的申请,也同样适用。

 

在金瑞公司邮寄申请后,长兴县住建局通过回函,以“瓶装燃气综合经营企业申请设立的瓶装燃气供应站点,作为企业下设的经营服务站点,不再单独核发燃气经营许可证”为由,表达了不予办理的意见。但实际上金瑞公司申请的内容不是变更行政许可事项,而是变更企业名称。且未告知救济程序,属违法行为。

 

▲金瑞公司员工在送气时多次被举报、跟踪,还曾报警处理。图片来源/受访者供图

 

此外,该行政许可不符合应当注销的条件。按照长兴县住建局认可的行政许可有效期2020年1231日来计算,根据《行政许可法》第五十条的规定,长兴县住建局最迟应当在该行政许可有效期届满前作出是否准予延续的决定;未作决定的,视为准予延续。因此,截至20201231日,长兴县住建局已经以其不作为的态度表明了对案涉行政许可有效期延续的认可。

 

律师认为,2021年914日长兴县住建局给出“行政许可有效期届满未延续”的注销理由不能成立,不属于法律规定的应当注销的情形。一审判决适用法律错误。

 

2021年住建局注销金瑞公司证的依据是浙江省一份《通知》,其中提到没有及时换新证的,旧证有效期截至20201231日,浙江省里发这份通知的初衷是督促地方职能部门积极履行职责,原本是用于规范政府行为的,在此案中,却被基层部门作为了其违法注销当事人许可证的依据。”代理律师说。

 

对于长兴县住建局工作人员充当说客的情况,5月6日,负责此事的长兴县住建局公用事业建设管理科陈姓负责人称,事情目前正在走法律程序。对于被指偷拿燃气经营许可证的情况,该负责人以不方便多说,要开会为由拒绝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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